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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兴镇至广大欠贷户的一封信

    信息发布者:yjgc746024
    2019-04-13 17:02:43   转载

    各欠贷户:

    近年来,在区委、 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作用,自2008年以来,向农户发放了“5.12”灾后重建贷款、小额农户贷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及其他个人贷款,有力支持了隆兴镇经济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各欠贷户的不诚信,长期拖欠贷款,破坏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经济秩序。为此,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拖欠贷款人员,务必尽快主动归还银行贷款。

    二、对有还款能力仍拖欠贷款(自借或担保)恶意不还的,将采取诉讼、扣款、移交公安机关等方式强制清收,并全额追缴本金及利息(合罚息)。

    三、对恶意逃废悬空债务的,国资、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借款大户、态度恶劣的“钉子户”、逃避债务的“赖账户”,由纪委、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重点依法清收,张榜通告,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不及时还款,就会产生逾期记录,你将被纳入全国失信人员名单库,受到“黑名单”制裁,直接影响到你的住房按揭、子女上学助学贷款的申请、你个人养老保险、社会福利享受及事业扩展、资金融通等方面。经多次催收后,如果仍然不还,将会把你告上法庭,一旦被定案,你不但要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还需要支付高额赔偿金,承担诉讼费,情节严重的还会坐牢,影响你的一生。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希望欠款人牢固树立“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荣辱观,及时还清欠款,“5.12”灾后重建贷款未还款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到期需还款户及其他贷款未还款户请积极主动办理还款手续并索取还款凭证,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信誉。

    陇南市武都区隆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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